2019年3月23日 星期六

計畫行為理論 (Theory of Planned Behavior)在社會領域中學術應用


本期為大家介紹在社會等領域廣泛應用的理論模型——計畫行為理論 (Theory of Planned Behavior)

什麼是計畫行為理論?
計畫行為理論(Theory of Planned BehaviorTPB)是由Icek Ajzen1988,1991)提出的,該理論能夠幫助我們理解人是如何改變自己的行為模式的。 TPB認為人的行為是經過深思熟慮的計畫的結果。變數包含:行為態度、主觀規範、知覺行為控制及行為意圖。


模型圖:


模型出處:
Ajzen, I. (1985). From intentions to actions: A theory of planned behavior. In J. Kuhl, & J. Beckmann (Eds.), Springer series in social psychology (pp. 11-39). Berlin: Springer.
Ajzen, I. (1991). The theory of planned behavior. Organizational Behavior and Human Decision Processes, 50(2), 179-211.

模型變數:
1.    自變數:行為態度、主觀規範及知覺行為控制 。
2.    中介變數:行為意圖 。
3.    依變數:行為

計畫行為理論認為一個人做出某種行為受到以下要素影響:
行為態度
定義:個人實行某特定行為的正向或負向的評價。
EX:看到餐廳人滿為患,覺得這家餐廳的飯菜應該很好吃,這是個人對餐廳的態度。
主觀規範
定義:重要他人認為某人實行某特定行為的正向或負向的評價。
EX:上網看看網路上對這家餐廳的評價,評價愈高,愈想進去吃。
知覺行為控制
定義:個人預期在採取某一特定的行為時自己所感受到可以控制(或掌握)的程度。
EX:看看自己口袋有沒有錢,如果口袋有錢,則會想進去消費。
行為意圖
定義:個人想要採取某一特定行為的行動傾向。
EX:不想去這家餐廳吃飯。
行為
定義:個人採取某一特定行為。
EX:受到前兩個因素的影響強弱,決定進去吃飯的意圖。


文章推薦
本期,為大家推薦3篇應用計畫行為理論的TSSCI論文,觸類旁通,總有一篇啟發你的學術靈感!

高齡者參與槌球運動行為模式之探討:計畫行為理論之應用
許家謙、凌家如、 林清同(2016)
戶外遊憩研究,29(1)79-111
關鍵字:高齡者;計畫行為理論;槌球運動行為;科技接受模式;休閒運動;Senior citizenTheory of planned behaviorGateball playing behaviorTechnology acceptance modelRecreation sport

摘要:本研究以計畫行為理論做為核心,結合科技接受模式,並彙整相關文獻提出之具影響力的外生因素,以425位臺灣槌球運動高齡參與者為樣本,探討高齡者參與槌球行為之模式。研究結果顯示:計畫行為理論的核心因素以行為態度、知覺行為控制對高齡者實際參與槌球行為具有顯著影響;主觀規範必需經由行為態度的中介作用,才能對實際參與槌球運動產生顯著影響。外生變數以知覺用性對行為態度具有顯著影響;親朋影響、依從醫護對主觀規範具有顯著影響;自我效能、資源促進條件對知覺行為控制具有顯著影響。各外生變數中又以有用性影響最為顯著。而知覺易學性必需經由知覺有用性的中介作用,才能對行為態度產生顯著影響。

年輕機車駕駛超速行為分析:習慣與計畫行為模式
鍾易詩、翁士博(2014)
運輸學刊 ,26(4)467-495
關鍵字:計畫行為理論;習慣;機車駕駛;超速;Theory of planned behaviorHabitMotorcyclistsSpeeding

摘要:本研究提出結合習慣與計畫行為之超速行為理論架構,體現反應式與直覺式之風險行為決策歷程。異於過去研究大多以過去行為頻率作為習慣之衡量指標,本研究採用多面向自我報告習慣指標衡量超速習慣。本研究蒐集241筆有效樣本,透過信效度分析與結構方程模式驗證所提之習慣與計畫雙歷程理論架構。分析結果發現,本研究所提之超速習慣自我報告指標具有良好之信度,且對超速傾向具有顯著之解釋能力。計畫行為理論之態度因子具有二階之架構,包含認知以及情感態度等次因子,對超速傾向的影響最大。習慣為重要中介因素,當年輕機車駕駛對超速行為有正向態度、利於超速的主觀規範感受以及強烈的知覺行為控制,會促使超速習慣的養成,進而增強超速傾向。

從計畫行為理論觀點,探討雇主僱用精障者意願及其相關因素
張鳳航、張珏、鄭雅文(2012)
中華心理衛生學刊,25(1)73-104
關鍵字:精神障礙者;就業;雇主;mental illnessemploymentpolicy interventionanti-stigmatization

摘要:研究目的:本研究旨在了解雇主對於精神障礙者就業的看法與聘用意願,並探討相關影響因素,以提出政策因應之建議。研究方法:研究者設計問卷對民國98年全國進用身心障礙者的法定義務機關(構)進行調查,以分層抽樣的方式,抽出501位雇主,使用郵寄問卷的方式收集資料。研究結果:共回收470份問卷(回收率93.81%)。調查結果:1)雇主對精障者的僱用意願平均偏低;2)雇主普遍認同精障者的工作權利,但對其情緒反應及工作能力評價仍偏負面;3)影響雇主僱用意願的最主要因素包括:雇主僱用精障者的容易程度、對精障者的情緒反應及對精障者工作權利的認同。研究結論:政府欲提升雇主對精障者之僱用意願,應加強雇主對精神疾病的了解,去除偏見及害怕,並藉由強化支持性就業服務系統的功能,降低雇主聘雇精障者的困難,也協助精障者順利愉快地在職場工作,獲得自尊、健康與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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